嘿,兄弟,拿本子和公式是死路一条,但利用英语语法里的“直觉”和“事实”,咱们能直接变强。别整那些把英语说成中国英语的废话,咱们得承认,语法这东西,核心就两个东西:一个是事实,一个是事实里的“废话”。 先说事实,那是硬道理。
比如主谓一致,不是背那套“人与物”的抽象理论,就是看哪位在讲话。人做动作,动作是“做”;物本身,动作是“被做”。哪位在操作,哪位就是主语。
要是说“He drives fast","He"是人,他在开车,故此用"drives"。
要是说"The car drives fast",车自己不会开车,“它”被车开,那就是"driving"。
这种逻辑,好办到不像话,一旦搞懂了,考试就懵了。 再看废话,这是语法最迷人的地方。中文里说“我昨天去了北京”,一句话搞定。英语呢?得把工夫、动作、地点都串起来,哪怕是一秒钟的事,也要说成一句“主语 + 动作 + 工夫 + 地点”。
为啥要如此费事?出于英语的思维不是“事件导向”,是“信息罗列”。你要把工夫、地点、动作都扔进句子里,语法会自动帮你把那些该死的连接词甩掉。 这就好比做饭。中文说“把菜炒了”,说完了。英语务必说"Put the vegetables in the pot and fry them"。你扔啥进去,就扔啥进去,不加一句“把”的意思。
这就是废话文学的精髓——语法是自动填充的。 只要主语对了,谓语动词就是对的;只要地点对了,介词就是对的。你只需求负责喂它食物,剩下的全是它自己生成的包装。 这就解释了为啥中国英语如此坑。大家总想着把中文的句子框架塞进英语里,结局发现英语的骨架和中文不一样。中文喜爱用“的”字,英语务必拥有。
比如“我的”、“你的”、“他的”,英文里得拆成"my"、"your"、"his"。中文说“我写了一篇文章”,英语得变成"He wrote a piece of writing"。中文的形容词堆叠,英语务必变成一堆名词。 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累?对,是累。但你不是在写作文,你是在写程序。你输入主语,程序自动补全谓语、时态、单复数、拼写,最终还顺便加个感叹号。
这就好比你写一段代码,你只写变量名和逻辑,大局部逻辑都是编译器帮你生成的。 再谈一点具体的用法。
比如被动语态,大量人认定是“被”字头秃,实际上不然。被动语态就是中文里那种“被”字句的升级。中文说“门被锁了”,意思是没人动它。英语说"The door was locked"。
这里暗含的意思就多了:门原来看着挺敞亮的,后来有人动了它。
这种细微的差别,中文懒得表达,英语务必通过语态结构体现。 还有工夫状语从句,这是懒人福音。中文能够说“去北京,然后进食”,顺带也能够说“去北京。顺便进食。”英语呢?你得把这两个动作串起来:“Go to Beijing, and eat. Or, Go to Beijing, and then eat." 就连更好办的:"Go to Beijing and eat." 只要你想,英语彻底能够省略中间那个“然后”,直接把两个动作拼成一个“连动结构”。
这就好比中文说“去北京进食”,英语直接说"He went to Beijing and ate"。 自然,这事儿有个前提,就是你得会识别哪些该省略。
要是英语里有个从句没做主句,那就要把从句的主语当成主句的主语,要么从句的谓语直接变成从句的主语。
比如"The book is interesting because it is written by him." 这句话里,"The book"是主句的主语,"it"是被省略的从句主语,"because"引出的局部才是从句。
要是非要改成"The book, written by him, is interesting because he wrote it.",那节奏就乱了。 故此,别去记那些复杂的公式。当你看到"be + 形容词”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我是哪位”;看到"be + 那会儿分词”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是“我被如何样”。当发现句子逻辑混乱时,别慌,把富余的成分删掉,把该有的连词加进去,英语会自动帮你把句子理顺。 最终,记住一点,英语语法书里那些“主语务必是第三人称单数”的条条框框,大局部是为了适应英语的节奏,不是为了限制你的表达。你能够打破它,只要你逻辑通顺。
比如你能够说"He is driving fast",这在语法上是对的,别看听起来更像是在描述动作本身,但这也符合英语的逻辑。 总而言之,别把这当成一门学科硬啃。把它当成一个自动填充信息的工具。你只需求把信息喂给它,剩下的,就是它自己生成的完美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