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案子,实际上真就靠法官那根橡皮筋,在“合理质疑”和“证据确凿”之间,给干出一条活路来。
这玩意儿不是数学题,不会让你列个公式就能直接算出个数字。它更像是在迷雾里找路,你手里有手电筒,但光还没彻底打直,这时候法官就得拿着那一根绳子,把你手里的光往两边晃了两晃,看看能不能把影子拉得清清楚楚。 法官到底要干嘛?说白了,就是把你手里的证子,给过一遍洗澡。你得拿出一个证据,比如那张借条,要么那个监控录像,法官的功夫就是看这玩意儿能不能经得起质证。
要是对方拿着个“大约说是吧”的口头说法,你光说“确实是我写的”,法官这时候就得动起来。你得解释为啥这个说法不成立,比如你这笔钱,明明是从别人手里转出来的,不是你自己拿的。
这时候法官就得说:“这逻辑不通,你拿别人的钱说是自己的,这如何算合理?”要是法官最终说:“你确实拿了,但这钱来得正合逻辑,看不出有难题”,那这事儿就算结了。
故此,法官的裁判依据,实际上就是看你手里的东西,能不能在法官心里摆正那个位置。 这就好比你面对一堆乱七八糟的石头,法官让你挑出那块最硬的,你得说这块石头是铁,并且肯定比旁边的石头硬。
要是旁边这块石头看起来也挺硬,但你又说这块是金的,法官就得问:“这块石头确实比那块硬吗?
有没有其他可能?”要是法官说:“这块石头确实比那块硬,故此你拿的这块就是对的”,那就算。
要是法官说:“这块石头也不一定是铁,可能是木头,之前的证据不够,还需求更多证据”,那你就得赶紧想办法,把这块石头证明得更清楚,要么给法官换个更硬的石头。 举个具体的例子,去年有个案子,一个销售跟客户签了单子,客户当场签了字,甩给他一个收据。
后来客户说没收到货,这个销售就说是客户签的,没收到货。法官最终判了销售。
为啥?出于销售手里有那个收据,这是铁一般的证据,客户没法否认。
这时候法官就得问:“客户说没收到货,那为啥这个收据上只写‘有人签了字’,没写‘收到’?”销售反驳说:“客户说没收到,那这字不是他签的,是我签的。”法官听了,这时候就得再问一句:“客户说没收到货,那你为啥当时没把货给他?那你这个收据上的字,到底是真签的,还是后来补的?”这时候逻辑就断了。客户说没收到,你拿个收据却又不给他货,这合理吗?要是合理,那这个证据就不成立了。 再比如那个监控录像。
有时候法官就说:“这个录像你拿得挺准,但你看,这个角度是从侧面拍的,能不能证明是你拍的他?”这时候法官就得问:“为啥只拍侧面,不是拍正面?”要么“这个工夫,你手边有没别的证据?”要是法官最终说:“录像确实拍到了,但你拿那个录音,没有其他人听到这话,故此证据不足”,那录像就救不了他。
这时候你得搞点别的证据,比如当时他手机里有微信记录,说“那事是如此说的”,要么路过的人看到跟他说的一样。
这时候法官就得说:“录音没别人听到,但这微信记录有,故此证据充足了。”这就完了。 法官脑子里实际上有一套固定的过滤网。
第一层是看证据是不是确实,有没有伪造的可能,比如那个签字是不是确实,那个签名是不是自己画的。
第二层是看证据能不能证明那个事实,比如那张收据能不能证明钱没还,那个监控能不能证明人是他。
要是第一层没过,比如签字是假的,那后面全白搭。
要是第二层没过,比如监控拍的是别人,那前头也没用。
只有这两层都过了,法官才会说:“证据够了,你输。” 有时候证据确实不够,法官也会找补。
比如双方都有借条,但金额不一样,要么工夫有点出入。
这时候法官就得问:“这两张借条到底哪个是确实?”你拿着法院盖章的那张说:“这是法院认可的,真。”对方说:“那是假的,这是我签的,但这法院盖章的不是。”法官听了,这时候得如此问:“这两张借条,为啥有一张法院没认?”要是法官最终说:“那法院没认的这张,对你没影响,你拿法院认可的这张就行”,那就算。
要是法官说:“你拿的两个借条,工夫对不上,金额也不对,那法官得再找点别的证据。”这时候你就得赶紧补,比如去法院查查之前的合同,要么找证人。
要是法官最终说:“证人说确实是你签的,但证人说了,这又得再查查,证据还不够”,那这事儿就悬了。 故此,法官这一套,实际上就是把你手里的证据,给过一遍审视的过程。你得证明每一个证据都站得住脚,证明它们能互相印证,证明它们能排除掉那些不好的可能。
要是法官说:“你的证据排除了所有合理的质疑,你自然赢。”要是法官说:“你的证据没排除啥,你还是质疑,那你是输。”这中间那根橡皮筋,就是法官的裁判尺度。 实际上说白了,法官也不是瞎猜。他看证据,看逻辑,看是不是有矛盾。
要是有矛盾,他就得挑大矛盾,把证据拆碎重拼,直到拼凑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要是法官最终说:“你的证据串联起来了,逻辑通顺,这案子就是你的”,那你就真赢了。
要是你连个合理的质疑都排除了,法官还得看你能不能再退一步,看看能不能证明得更彻底。
要是法官说:“这证据确实排除了合理质疑,那案子就是你的”,那你真稳了。 但这过程肯定不是一帆风顺的。
有时候法官看着证据,心里跟打鼓似的。
比如那个监控,拍得挺清楚,但旁证有点牵强。法官看着这跟证据,心里就想:“这跳蚤跳得准,但这跳蚤跳的时候,有没有被人别过?”要是法官这时候犹豫,说:“这个证据有点瑕疵,还需求补点别的”,那你就得赶紧想对策。
要是法官最终说:“这个瑕疵补完了,证据够了”,那你就得赶紧交卷,点头答应。
要是法官说:“证据还是不够,再查查”,那你就得赶紧去查,找证人,找记录,把那个“瑕疵”补上,填上那个空缺。 这就是法官做案的过程,就是陪着你一起把证据摆正,把逻辑理顺,把合理质疑给排除掉的过程。
只要法官最终说:“证据排除了合理质疑,你输”,那你真就稳了。